近日,安徽省能源局牵头印发《关于提升煤矿供电安全保障能力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提升煤矿供电安全工作作出部署,要求重点加强应急电源建设,确保在煤矿双回路电源突发失电的情况下,应急电源可快速投入使用,井下人员安全撤离,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
《通知》提出,计划到2027年底,全省正常生产煤矿应急电源建设全部完成。鼓励煤矿优先选用具有综合成本低、绿色低碳等优势的新型储能电源作为应急电源。
《通知》明确了应急电源建设标准,强化了供电系统日常维护管理,提出了应急电源安全稳定运行的保障措施。《通知》要求煤炭企业持续推进供电系统升级改造,逐步实现供电系统信息化、智能化转型;供电企业优化区域变电站布点,为煤矿引入第三电源线路创造有利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