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0月28~30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河北局监察人员按计划对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东庞矿西庞井(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523MAOE7NWN23)进行安全监察,发现该矿存在“二采区9202采煤工作面存在底板突水点,二采区老空区积水范围和积水量未核实清楚,多处标高低于-160m的巷道与采空区低洼点未查明积水范围和积水量仍然作业的重大事故隐患。
2021年10月28~30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河北局监察人员按计划对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东庞矿西庞井(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523MAOE7NWN23)进行安全监察,发现该矿存在“二采区9202采煤工作面存在底板突水点,二采区老空区积水范围和积水量未核实清楚,多处标高低于-160m的巷道与采空区低洼点未查明积水范围和积水量仍然作业的重大事故隐患。
我局依法对该矿作出责令停产整顿3日的行政处罚(冀矿安监中罚〔2021〕2038号);停产整顿时间:2021年11月30日19时30分至2021年12月3日19时30分。
依据《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令第446号)第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现予以公告。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河北局
2021年11月30日